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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测与评价: 法律法规要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另外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检测与评价的区别:检测是测量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评价是综合检测结果、防护设施、管理措施等,全面评估危害风险等级和防治效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办理流程: 1.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2.机构现场调查、采样检测、分析评估; 3.出具检测报告或评价报告; 4.企业根据报告结果进行整改,并将报告相关资料归档、公示。 (三)所需材料(委托时准备): 企业基本情况、工艺流程、使用的原辅材料清单、总平面布置图、岗位人员接触情况等。执行标准:依据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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